一、疾病摘要 (Summery of disease characteristics)
小反芻獸疫為副黏液病毒科,麻疹病毒屬的一種病毒,感染小反芻獸而引起的急性高傳染性疾病,自然感染發生於山羊及綿羊,偶而發生於其他野生動物。本病病毒與牛瘟類似,其致病機轉亦類似牛瘟,主要侵害淋巴組織及消化道的上皮組織,病徵包括高燒、多量的眼、鼻分泌物、流涎、壞死性口炎、胃腸炎及支氣管肺炎為主,解剖時於大腸可見特異性斑馬條痕。本病屬甲類動物傳染病,一旦發現罹患或疑患或可能感染本病,應依動物防疫主管機關規定之甲類動物傳染病處理。本病僅感染羊隻,不屬人畜共通傳染病,無公共衛生安全的疑慮。
二、發生史 (History)
本病1942年首次報告發生於西非之象牙海岸,由於血清學方面與牛瘟有交叉反應,一度未能與牛瘟區分,直到1970年代後,利用動物接種、病毒學及血清學研究,確認本病與牛瘟不同,將本病與牛瘟區分為兩種不同的疾病。
三、病因學 (Etiology)
| (一) |
與牛瘟同屬副黏液病毒科 (Paramyxoviridae) 麻疹病毒屬 (Morbillivirus) 的一員,同屬其他重要的疾病,動物方面如犬瘟熱,而人方面如痲疹。 |
| (二) |
本病毒為具封套 (envelope) 之核醣核酸 (RNA) 病毒。病毒結構方面,為核醣核酸 (non-segmented, negative sense) 的外面包著螺旋狀核蛋白衣 (helical nucleocapsids),核蛋白衣僅一種。 |
| (三) |
本病毒與牛瘟病毒二者之封套及核蛋白衣,具有共同抗原,以免疫擴散法及補體結合法檢驗時,有交叉反應;血清中和抗體亦有交叉反應,但定量檢驗可用於區別二者。 |
| (四) |
本病毒可在初代羔羊腎細胞、Vero細胞株或胚睪丸細胞培養。 |
四、動物流行病學 (Epizootiology)
| (一) |
感染動物種類 (Hosts) 山羊及綿羊為主要的感受性動物,山羊較綿羊感受性高且臨床症狀較嚴重。不同品種的山羊或同品種不同個體的感受性亦有不同,歐洲品系山羊的較易被感染發病。豬感染時,不發病亦不排毒,故無流行病學的重要性。牛以人工接種或接觸感染,皆不發病,但產生抗體。紅鹿 (Cervus elaphus) 及白尾鹿 (Odocoileus virginianus) 亦會被感染發病,其餘鹿種可能會被感染但不發病。本病亦會感染野生動物如瞪羚 (gazelle) 、阿爾卑斯山野生山羊 (ibex) 或其他野生綿羊等,但似無流行病學的重要性。 |
| (二) |
地理分布 (Geological distribution) 本病最早時發生於西非各國,現已侵入到中非、北非、阿拉伯半島、中東及印度。 |
| (三) |
傳染途徑 (Transmission)
* 活動物: 病畜的急性期 (acute stage) 時,自分泌物、排泄物及呼氣等排出病毒,成為傳染源。同地區之動物,以直接接觸方式或經由咳嗽而行短距離飛沫傳染,故感染主要經由呼吸道,圈飼則可加快傳染速度。不同地區之本病傳播,則以引入感染動物而擴散,故須管制感染區羊隻及相關物品的移出。一般認為羊隻恢復後不會成為慢性帶原者 (chronic carriers),但感染後之潛伏期間,可能傳播本病。如同其他動物傳染病,首次入侵時,所有感受性羊群即大爆發本病,但一旦常在後,變為散發,隨季節性仔羊的出生而病例增加。
* 人工授精: 病毒發現於精液及胚,故可能會經人工授精或胚移植傳染。
* 動物產品: 感染母羊發病前1天起至發病後 45 天期間,乳汁含病毒,故可經乳汁傳染。目前尚缺乏冷凍羊肉或其他肉品的病毒存活資料,但因肉品的 pH 值下降,病毒不易存活,廚餘養豬時,豬不發病及排毒,故經由肉品傳播機率低。
* 病媒 (fomites) : 病毒於體外不易存活,故各種病媒的傳播機率低。病媒蟲 (vectors) 亦不認為會傳播本病。 |
| (四) |
病原存活性 (Agent survival)
目前尚缺乏相關資料,但推測其性狀應與牛瘟相似,以牛瘟為例如下:
| * |
56 °C時,病毒於血、脾、淋巴腺內的半衰期為5分鐘。 |
| * |
70 °C以上,迅速不活化。 |
| * |
4 °C下,pH 7.2-7.9 時,病毒相當穩定,半衰期為 3.7 天,但如 pH 高於 9.6 或低於 5.6,病毒迅速不活化。 | |
| (五) |
臨床病徵 (Clinical manifestations)
| 1. |
潛伏期:一般 4-5 天,範圍 3-10 天。 |
| 2. |
年紀:初次傳入時,各品種及各年紀山羊、綿羊皆會感染發病,高感染率及高死亡率,但亦可能病情不重。 |
| 3. |
臨床症狀:
| * |
突發高燒,第 2-3 天時達 40-42 °C,其後緩慢回降,死亡發生於發燒的後期。 |
| * |
隨著發燒,食欲下降,神情抑鬱,鼻分泌物由水性而轉為卡他性,乾化後堆積於鼻孔,呼息不暢,進而鼻的內襯黏膜出現壞死。同時發生睫膜炎,眼屎掩蓋眼臉。通常隨之發生二次細菌性肺炎,咳嗽,囉音,腹呼息。 |
| * |
發燒後四天內,口腔黏膜先是輕微充血及出現表面糜爛 (erosion),流口水,小區壞死通常首發於牙床下方黏膜,其後壞死現象,迅速向牙齦、硬顎、頰、口腔乳突、舌等黏膜蔓延。壞死組織脫落,出現不規則且淺的糜爛斑。部分羊隻的口腔病變輕者,2 天內痊癒,這些羊隻可能恢復。 |
| * |
於出現口腔病變後,大多數動物發生嚴重的下痢,水樣含血便,動物迅速脫水及減重。懷孕羊可能流產。 |
| * |
感染率 (morbidity) 及致死率 (case mortality) 可高達 100%,但病情較輕微時,死亡率可低於 50%。 |
| * |
超急性病例可能無病變,僅出現發燒及死亡。 |
| * |
綿羊的病情似山羊,但一般較輕。 | |
| 4. |
病變 (Lesions)
| * |
肉眼病變: 急性病例的屍體污髒、脫水;鼻、口有壞死病變;迴腸及盲腸瓣充血;盲腸、近端結腸及直腸的皺摺出現線形的充血及黑線 (斑馬條痕,zebra striping);脾腫大及壞死,淋巴結水腫,尤其是腸繫膜淋巴結;原發性的支氣管肺炎顯示為病毒感染,具有診斷的意義。 |
| * |
顯微病變: 主要病變與其他麻疹病毒屬感染症相似。即出現多核巨細胞 (multinucleated giant cells),肺最易看到;此外,可見嗜伊紅性核內和/或細胞質內包涵體。 | | |
五、診斷 (Diagnosis)
基於臨床症狀、病理病變、流行病學等可斷定疑患本病,進一步實驗室診斷,則以病毒鑑定及分離以及血清學抗體檢測加以確診。
| (一) |
病材及輸送 以拭棒採取睫膜炎分泌物及鼻、口腔及直腸等拭子 (swabs),以及剖檢採取淋巴結、扁桃腺、脾、肺、大腸等組織塊,以乾冰或冰寶冷藏輸送至實驗室,如輸送時間超過 72 小時,則病材先加以冷凍並以乾冰冷凍輸送。供病理切片組織塊則以10%中性福馬林液保存及輸送。另採取抗凝血劑之全血,供病毒分離、血液學及血清學使用。 |
| (二) |
實驗室診斷
| 1. |
組織病理學:使用組織塊病材,需時 2 天。 |
| 2. |
電子顯微鏡術:使用組織塊病材,需時 1 天。 |
| 3. |
動物接種:使用病毒分離株及感受性動物,需時 10 天。 |
| 4. |
病毒鑑定:使用全血及組織塊病材,主要方法如下:
| * |
瓊脂凝膠免疫擴散法(agar gel immunodiffusion):需時1天,較不敏感,須含病毒量多之病材。 |
| * |
免疫捕捉 ELISA (immunocapture enzyme-liked immunosorbent assay): 需時 2 小時,特異性及敏感性非常高,並可區別診斷本病及牛瘟。 |
| * |
核酸診斷法 (nucleic acid recognition methods):PCR (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 方法需時5小時。 |
| * |
對流免疫電泳法 (counter immunoelectrophoresis):可非常快速鑑定病毒抗原。 |
| * |
病毒培養及分離法 (culture and isolation methods):確診通常須進行組織培養以分離病毒,需時五天,有特徵性細胞變性 (cytopathic effect)。 | |
| 5. |
血清學試驗:測抗體
| * |
病毒中和反應 (virus neutralization):國際貿易採用,費時,常併用交叉中和反應以區分本病與牛瘟。 |
| * |
競爭性 ELISA (competitive enzyme-liked immunosorbent assay):特異性及敏感性佳。 | | |
| (三) |
區別診斷 (Differential diagnosis) 作區別診斷時須考量下列疾病:
| * |
藍舌病 (bluetongue) |
| * |
口蹄疫 |
| * |
急性消化道感染症 |
| * |
呼吸道感染症如接觸傳染性羊胸膜肺炎 (contagious caprine pleuropneumonia)。 |
| * |
羊痘 (pox or contagious ecthyma) |
| * |
水胸病 (heartwater) |
| * |
球蟲病 |
| * |
礦物鹽中毒 | |
六、控制與撲滅策略 (Policy and rationale)
本病為甲類動物傳染病,一旦入侵時,為減少經濟損失及對社會的衝擊,並衡量本病的生物特性,防疫政策宜採撲殺及賠償政策,其重要措施如下:
| (一) |
撲殺 (stamping out):目的在於去除感染源。包括檢疫,撲殺罹患、疑患及可能感染場的動物,以及撲殺動物、污染動物產品的處理等。
| * |
撲殺方法:外國用擊昏器 (captive-bolt pistal) 或槍。 |
| * |
處理方法:在場掩埋或焚化為佳。 | |
| (二) |
檢疫及移動管制 (quarantine and movement control):目的在於防止本病的傳播。感染區的動物、動物產品及物品加以適當的檢疫及移動管制。 |
| (三) |
消毒 (decontamination):目的在於防止感染區內本病的傳播。將感染場的設施、產品及物品加以消毒,以完全去除感染場之病毒。
| * |
器材:鹼性化合物如碳酸鈉、氫氧化鈉,鹵化合物如氯水,苯化合物 (phenolic compounds) 等。 |
| * |
人員:檸檬酸、酒精、碘仿 (iodophores)。 | |
| (四) |
追蹤及監測 (tracing and surveillance):目的在於發現病源及証實清淨狀態。反追蹤 (trace-back) 應包括發生場自發病前21天起曾因移入動物、產品、人、物至該發生場者。前向追蹤 (trace-forward) 應包括因自發生場於其發病前30天起移出其動物、產品、人、物至他場所者。 |
| (五) |
劃區 (zoning):目的在於管制移動,區分為感染區 (infected area) 與清淨區 (disease-free area)。 |
| (六) |
公關與溝通 (an awareness campaign):目的在於獲得產業界及社會的了解與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