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染性化膿性皮膚炎之防治
- 內容
傳染性化膿性皮膚炎仍一種由痘病毒引起之綿羊與山羊疾病,可感染人類。本病最早可能是 Walley(1890) 所報告。本病可傳染至其他綿羊之趾間區及蹄冠,其潛伏期 3到 4天。 本病之病名除傳染性化膿性皮膚炎外,尚有其他之名稱,此如:傳染性他膿性口炎(Aynaud 1923),傳染性濕疹(Mossu 1923;Jacotot 1924),傳染性化膿性皮膚炎及口痛(Howarth 1929),傳染性庖狀化膿性皮膚炎(Schmidt & Hardy 1932),傳染性唇部皮膚炎(Bruner & Gillespie 1973),於澳州與紐西蘭一般稱之為痂皮口(Ohman 1941),至於Walley(1890)所使用之名稱"orf",直到Peterkin於1937年發表對人類感染本病之報告時復再使用後,此名即被沿用為人類感染本病之病名,其病原亦稱為"orf病毒"。
在獸醫學中,對本病之名稱,認為使用傳染性化膿性皮膚炎(Contagious pustular dermatitis,CPD)最適當,但對於人類則使用鵝口瘡(orf)。
感染率與致死率:
本病流行於畜綿羊及山羊之國家。全年均可發生,但較常見於春夏之間,小羊大量出生之時。老畜較少發生,可能由於免疫或感染耐過,潛伏期以人工感染在24-72小時,感染率可能高到100%,死亡率在無併發感染下低於1%,但若有有併發感染,其死亡率可達20-50%。CPD產生之損失大致發生於小羊,因口唇之病灶防礙其吮乳,或因母羊乳頭感染病灶而不予小羊吸吮,以致影響小羊之發育,死亡之發生主要由於併發感染,如廄蠅(Coohliomyia americana)之幼蟲、Fusobacterium necrophorum、Dermatophilus congolensis及streptothricosis(一種黴菌引起之皮膚病)等。
在紐西蘭,本病很普遍,但對本病造成之經濟損失卻未曾估算過,僅冷凍業於流行期,對小羊屠体作某些之記錄,在二個北島及一南島作之先驅調查中,發現其小羊屠体分別有78, 3703 及6452 頭有臨床病灶,分別佔所有小羊屠体0.02%,0.69%,及 0.4%。雖然全年均可發生,但在夏季產小羊期較常發生。本病一般並非很恐怖及毀滅性之疾病,可以免疫控制,便宜有效之疫苗每年使用一次,即可控制自然之發生。
臨床病灶
在自然發生之典型病例中,一般認為病毒仍由臉唇之皮膚傷口侵入,此種傷口一般由有刺植物如薊、紅針芒、硬草梗等造成,亦可由患小羊之吮乳而感染母羊之乳房。 本病毒高度嗜上皮性,因之其感染部位常見於鼻及其與唇接合處。有的病例,它可感染身体其他部位之皮膚或粘膜,如股、腋、蹄冠、陰唇或乳房、上口蓋、舌、牙齦,在本文之作者所遇之病例中,最常見病灶發生於舌部,此種病灶類似口蹄疫水庖破後之病灶,常造成診斷之迷惑。
在較常見之輕症,綿羊與山羊之病灶,起先呈分泌性紅腫,繼之丘突、小水庖、大腫庖、形成膿庖(約 3-4 天),在無併發下不會發燒且自限性,一週內形成痂皮,經3-4週痂皮脫落,不呈疤痕。
診斷
由肉眼之增生病灶及組織顯微特徵作診斷,但應與綿羊痘與山羊痘作區別。以水泡液或痂皮懸液之抹液切痕接種免疫及未免疫綿羊皮膚,觀察其典型之病灶出現。病材亦可接種細胞再作螢光抗体染色(Erickson等 1975),凝膠沈降反應敏感度雖然差,不適用於偵測本病抗体,但可用於偵測orf病灶中之病原(Sawhney et al 1973)。 Romero-Mercado等(1973)對人工及自然感染病例之研究結果,發現以補体結合試驗偵測病毒,較凝膠沈降反應為敏感,並稱補体結合抗原可在病灶或臨床病材中持續存在 6-7 天以上,而以電子顯微鏡檢查,在病程後期,常不見病毒体之存在。但 Harkness等(1977)稱,使用其方法可於痂皮中抽取較大量之病毒,而可克服由舊病灶偵測之此種困難,使電子顯微鏡檢查成為本病最迅速之實驗室診斷法。 檢測一牧場是否感染本病或其他之疫苗免疫研究之方法是,檢測其免疫情況,可用熱殺死之病毒抗原作皮內接試驗,有免疫性動物會產生延遲性過敏反應,此法較之血清學檢查可靠,且動物較不會易受活毒之污染。
流行病學:
早期認為本病毒很強壯,以很高之力價存在病程中之痂皮中,因此認為CPD病毒可持續存在於環境之灰塵、皮毛中,而成為新感染源。典型上本病僅存在於未免疫之感受性動物(一般為小羊),感染畜之痂皮脫落,其所含之病毒復歸環境,一旦畜群中之一感染,病灶所產生之病毒可能造成爆發流行感染,免疫形成之痂皮中之病毒亦可散佈到環境中。
此種傳統之流行學觀曾被質疑,Romero-Mercado 等(1973) 稱在病程後期之痂皮中不易發現病毒,此與病毒由痂皮散佈於地上而為新傳染源之理論相矛盾衝突。依此發現,Robertson(1976) 認為爆發之感染源是潛伏性感染帶原動物,此種論點已由 Nettleton 等(1996) 試驗証實。
治療與控制:
綿羊CPD之治療一般除非有繼發性感染,效果不佳且不實際,很多建議性之治療,在感染動物僅少量時可行;它包括使用 5%硫酸銅液塗佈去掉痂皮後之皮膚;其他藥品如 7%碘液,creosot dip(木餾油浸液),3%石炭酸凡士林,及 6% lithium antimony thiomalate (硫羥基二丁酸鋰銻) 等均可用。當發生螺蟲蠅時,可用驅蟲劑或殺蟲劑,若有繼發性感染之嫌,可用局部或系統性抗生素。
控制較治療有利,有效之疫苗已上巿多年,免疫已感染小羊可使其病情減輕,乳小羊使用疫苗亦相當安全。
目前所用之疫苗小羊以切痕接種疫苗於後腿內側皮膚上,但亦可接種其他部位,如尾之腹側面,懷孕或泌乳母羊可接種於腋窩後無毛區。Schmidt(1967)依免疫後之人工攻擊結果稱,於股部或腋窩接種免疫後13天,口部可獲得完全之免疫,並可持續 6-8 個月。在此段免疫期間後,即使病毒可增殖產生病灶,亦很輕微而且很快即癒合。在野外動物可能持續被感染,因此其有效期亦特別長到終身。
細胞培養活毒疫苗品質較佳,其成品化如澳洲出品之Scabigard,使用小羊睪丸細胞培養,可用於成羊、母羊及小羊,但母羊免疫並不能保護小羊。死毒疫苗效果不佳。
人類之 ORF:
本病為常與患羊接觸之人的職業病,如牧場人員、剃羊毛工人、屠体商及獸醫等(Purdy 1955),但亦見予不常接觸羊之人(Kewish 1951),此種感染可能由傳毒物如羊欄桿、毛剪或衣物等引起,人與人之間亦能傳染(Lang 1961),手及臂有傷口更增其感染之危險。病灶通常為單個,但亦有多個者。
人類在紐西蘭最早之病例由Muir(1951)報告。最近之資料來自紐西蘭意外賠償委員會,自1975之2例增到1979之143例,為人類之orf之賠償已達75,000元。求償例中90%為冷凍廠工人,其他農場主人,牧場工人、剃毛工、包裝工、食品包裝及肉零售商。
本病於人類之治療有很多之報告,在早期之腫皰剌破後僅有少量之液体,可局部及口服抗生素,但大部專家認為此對病程影響不大,另以硫酸銅及鋅併合樟腦及水之壓布,硝酸銀,另亦有試用 x-ray 治療或外科切除,但均未能改變病程。未曾有人使用抗病毒劑,作者認為試用類 purine 或 pyrimidine 劑,如 iododeoxyuridine 可能有價值。類固醇之作用如其他之免疫抑制劑。Savage & Black (1972) 報告一淋巴瘤化學治療之病例病人手指有一巨大鵝口瘡。但此病例並代轉移性病灶。
雖人類之 orf 病灶相當特徵性,但 Purdy(1955) 仍列出金鑑別診斷包括:擠乳工結節 (假性牛痘)、herpes simplex、molluscum contagiosm、天花、炭疽。Nagington 等(1965) 報告,假性牛痘感染之病灶極易與本病者混淆。故除臨床病灶外,依其病歷及電顯檢查見副痘病毒顆粒可作診斷。確診應作動試驗,或以特異抗血清作免疫試驗。但人類之 CF 抗体很低,故其應用性不高。
ORF 病毒之其他宿主
ORF 病毒雖為綿羊與山羊之疾病,但偶而它見於其他動物,如麝香牛、水鹿、野山羊、大角綿羊、小羚羊、thar、南非小羚羊、羊駝等。
在麝香牛病灶於唇、口周、眼皮、頸、胸及肛周等處,呈菜花狀之乳突瘤,但從肉眼及組織學看,此類乳突瘤似疣。在狗之病灶與綿羊者相似,發生於頭各部位,病灶呈環狀形,急性濕性皮膚炎常併有潰瘍及痂皮,組織學上是棘形細胞層之氣球狀退變、鬆解及上皮內形成皰,有些區呈棘細胞網狀退變及次角質之皰,有些病灶,退變之細胞中有多形核細胞之浸潤,並引起棉狀之丘突。
牛較少見及,但亦有以人工感染小牛成功之報告。
人工感染大部使用兔子,可以注射 0.1 ml 或以較高力價之病毒液作切痕。兔之感染較輕,病程為 7-20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