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八十七年五月發生於高雄縣豬隻之口蹄疫病毒皮內接於二頭SPF小豬,俟其發病後與無抗體小牛、山羊、豬隻各二頭及野鼠、斑鳩同居二十四小時。臨床上觀察發現同居豬隻一天後即發病,而小牛、山羊、野鼠、斑鳩等經四個月以上連續觀察皆毫無異狀。血清中和抗體檢測,同居豬隻四天後中和抗體出現,四週後達大於等於1:724,其他動物則未發現抗體,也未檢出口蹄疫病毒。結果顯示台灣豬隻感染之口蹄疫O台灣病毒株對反芻獸、野鼠、野鳥(斑鳩)等在本試驗中同居感染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