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環境衛生加速撲滅結核病
- 內容
結核病係為人畜共同傳染病,主要感染對象為人類及哺乳動物,對於國民建康及公共衛生,至為重要。其傳染途徑,是藉空氣、本菌污染之水、飼料、噴氣(液)、痰(口、唾)液及墊料等傳染給健康動物,其傳染之機率及速度與其生活空間大小與其接觸頻率成比例增加,故舍飼比放牧者,容易感染。
本省每年定期以 Tuberculin 或PPD(Purified protein derivative) 皮內注射進行檢測,供人乳用的乳牛、乳羊及鹿為篩檢本病之對象動物,如為本病之污染場,則每三個月,定期檢測一次,呈陽性反應之動物,進行撲殺,剖檢、採材、分離病原,屍體焚化,以清除本病病原。結果:乳牛的陽性率由1947~1961年的 0.98~8.57%間,到1982~1986 年降到 0.13~0.75%。乳羊於1986年陽性率約 1.83%。 鹿於1985年陽性率約 29.2%,其為害畜牧業至巨。
本病主要致病原為人型結核分枝桿菌(Mycobacterium tuberculosis)及牛型分枝桿菌(M. bovis)二型,係為高致病性(大於或等於10ID)細菌,感染之病灶會產生結節或結核,均為兼性(Facultative)或專性(Obligate)細胞內寄生性細菌。由於此二型極為相近,即使藉核酸探針(Nucleic acid probes)也不易予以區分。此二型均需藉感染具有保原性的哺乳動物才能在自然界中留存,否則在自然界環境中僅能存活 1~2 週。故平時必須加強環境衛生保持清潔,防止水及飼料污染,定期消毒以隔絕污染之噴氣(液)、痰(口、唾)液及墊料等持續傳播,以杜絕感染原,同時增加飼養空間,降低飼養密度,加上定期檢測、篩檢、撲殺及焚化之政策,強力執行,必能早日清淨本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