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瘟免疫適期的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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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瘟(Hog cholera)是由豬瘟病毒(黃病毒科 Flaviviridae,瘟疫病毒屬Pestivirus)所引起豬隻的一種高度傳染性疾病,以全身性出血為主徵,死亡率高達 95-100%。病程,一般呈急性,但可轉為慢性或不顯性感染,增加防疫和診斷上的困擾〔13,20〕。
*抽印本索取作者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
豬瘟係台灣豬隻重要法定傳染病之一,多年來影響養豬事業至鉅。由林博士再春等開發之兔化豬瘟疫苗,雖安全性高且免疫效力良好〔4〕,但四十餘年仍無法完全防止豬瘟的散發。此因受到人為因素、疫苗存放、免疫計畫不正確和移行抗體干擾、田間帶毒豬的存在以及對豬瘟病例未做適時處理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而使疫苗未能充分發揮其免疫效果。台灣小豬之豬瘟免疫適期,在 1979 年前採取六、九週齡兩次免疫注射〔3〕,但在 1979 年後賴等認為可能因豬假性狂犬病病毒(Pseudorabies virus)的普遍感染致使移行抗體的普遍降低,同時因養豬技術的提升而使仔豬離乳時間提前至四週齡,故而將小豬免疫計畫往前挪為三、六週齡免疫注射兩次〔14,15,16〕,而在 1980 年後為避免移行抗體干擾疫苗的免疫作用,後續推出哺乳前的免疫方式且一時間認為對於豬瘟污染場的效果良好〔17〕。至 1999年後農政單位將豬瘟免疫計畫酌予調整為,種母豬完成基礎免疫後,每年一次於空胎時免疫者,其所生仔豬分別約於第六週齡及第九週齡時各免疫一次;種母豬完成基礎免疫後,於配種前免疫一次,以後不再免疫者,其所生仔豬分別約於第三週齡及第六週齡時各免疫一次。唯田間應用上更為多樣化,致仍無法防止豬瘟的零星發生。